| 项目名称: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 |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宁波市公安局 |
|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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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出入境管理局 |
| 联系方式: |
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 咨询电话: 0574-87758210、87758211 |
| 服务对象: |
企业 |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设立依据: |
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
| 受理条件: |
1、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过刑事处罚; 3、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五名;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其中应当有具备专业资格的外语、法律、财会人员; 4、与外国相关出入境服务机构已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合作协议。 |
| 材料明细: |
1、填写完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身份、资格证明; 3、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中、外文本),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签约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企业章程; 6、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 7、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 8、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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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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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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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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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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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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