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警协〔2008〕2号 各协会理事,团体、个人会员,警协联系点:
2007年11月20日,市警察协会以通讯形式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主要议题是改选协会主席(法定代表人)事宜。协会现有理事40名,34位协会理事以通讯形式进行了表决(另有6位理事因事放弃表决),符合协会章程规定,表决有效。
理事会对协会主席变动事项进行了书面表决,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一、宁波市警察协会主席蒋朝栋同志(现任宁波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因工作变动免去市警察协会主席职务。
二、表决通过了协会提交的《关于改选贺富昌同志为市警察协会主席的提案》,同意现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贺富昌同志为宁波市警察协会主席。 宁波市警察协会
二00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