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警察协会是2006年8月11日由宁波市警察学会更名成立的,是宁波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其社团组织为主体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联系社会各界、协调警察公共关系,了解人民警察诉求、为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开展公安理论研究,推进人民警察公益事业发展的社会力量 2006年8月11日,宁波市警察协会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宁波市警察学会变更为宁波市警察协会的提案、《宁波市警察协会章程》、宁波市警察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增补名单,选举产生了宁波市警察协会领导机构。 41位同志当选为协会理事,15位同志当选为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贺富昌当选为主席,徐世伟、王伟标、林琪、包中捷、陈志国、郭勤等当选为副主席,陈强任秘书长。根据主席提名,宣业靖、胡国维同志任协会副秘书长。协会目前拥有团体会员33个,个人会员263人。 宁波市警察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评审和推广公安理论研究成果。了解、反映人民警察的意见和诉求,依法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协调警察公共关系,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传播警察文化,弘扬警察精神,促进人民警察素质的提高。利用公共资源,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警察生活,促进人民警察身心健康。开展同省内外警察社团组织、有关单位、团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友好往来。指导和协调单位会员的工作。开展与本协会宗旨有关的其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