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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开展可发短信报警新闻发布
文字显示:          作者: 宣传处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07-06-21  
 

  6月20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宁波电视台、宁波电台等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语音报警受限 可发短信求助》的新闻稿件。

 

附新闻通稿

           语音报警受限 可发短信求助
     发送号码为:10639110574暂限于省内移动手机用户
  “当市民遇到紧急情况,不便拨打110报警电话时,可以发送手机短信报警。”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短信报警平台已于昨天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是一种非语音辅助报警系统,可以解决不便语音报警时和聋哑人士的报警。目前,短信报警需要通过移动手机号发送报警短信到 “10639110574”。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短信报警这项服务主要是为了方便听力、语言有障碍的市民报警,以及市民在遭遇绑架、非法拘禁、室内盗抢,或在公交车上遭遇扒窃、抢劫等侵害,又不便使用电话语音报警的特殊情况下使用。受技术等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市的短信报警平台还只能接受在省内注册的移动手机用户的短信,联通手机和电信小灵通用户暂时还不能短信报警。市民需要短信报警时,只要通过移动手机号发送报警短信到“10639110574”,报警短信将即刻接入110接处警系统,除绑架等不宜回复的情形外,警方将在收到报警短信后回复 “已收到”,并按正常接处警执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短信报警还不是免费的,报警人发送报警短信将按照正常短信资费标准收取费用,每条0.10元。
    短信报警还是一种新兴的报警方式,为方便处警民警准确到达事发现场,报警人必须在短信中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大概情况等信息要素。如果报警人所提供的信息不明确,110指挥中心将会以短信形式与报警人进行沟通。由于短信报警的信息台号码 “10639110574”比较长,市民可将其存入手机通讯录中,万一遇到了紧急情况,即可迅速调用。
     警方提醒,短信平台作为语音报警的一种补充手段,属于社会应急资源,市民应尽量选择语音报警,报警人只有在确实无法使用语音报警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短信平台报警。如有人蓄意报假警或发送骚扰短信干扰公安机关工作,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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