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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警方破获一起保安监守自盗案
文字显示:          作者: 办公室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08-06-26  
 

    招收保安要慎之又慎,前天,市高新区警方披露了一起保安监守自盗案。

  6月18日早上,宁波一家设备安装公司工作人员上班时发现存放在高新区一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仓库内的电缆线少了三四十卷,价值4万元左右。这是个尚未交付的小区,内部的监控设备正在调试中,但部分已发挥作用。调查中,被盗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说,他是17日晚上11点锁好仓库后离开的。民警调看了对着仓库大门的监控录像。18日凌晨0点10分,录像上一只手闪过,随后监控画面突然变了方向,这表明监控头被人动了手脚。民警又调看了附近几个监控头摄下的画面,发现在这一时段,有4名穿保安制服的人朝仓库方向走去。民警叫来了小区保安队长,他确认这四人就是小区保安,他们显然未料到那几个监控头已经发挥了作用。

  民警从保安队长处了解到,当晚11点半是这四人值班,就决定守株待兔。很快,四人中的三人落网了。他们交代,平时他们就负责这一区域的安保工作,得知仓库里有电缆后起了歹心,将监控头转了方向,还找来了开锁人,18日凌晨将电缆偷出,用两辆电瓶车载了五六趟,第二天贱卖给了破烂王。

  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卢大队长说,经了解这4名保安都是小区物业从社会上招聘的,其中一人还借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卢队长提醒,保安工作很特殊,招聘时应慎之又慎,最好从保安公司招人,如果直接从社会上招聘,应主动请公安机关配合审查,工作中还应经常性地轮岗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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