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我的首页 |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透视-案件追踪
 
 
制造交通事故结伙“碰瓷”被拘留
文字显示:          作者: 办公室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08-05-13  
 
    近日,慈溪市公安局依法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结伙行骗的巫某等三人各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08年4月17日16时许,慈溪市新浦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新浦镇荣誉村胜北车站南首的公路上,有人骑自行车故意撞摩托车制造交通事故,然后进行敲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欲逃离的四川籍巫某、陕西籍李某、贵州籍陈某等抓获。
    经民警调查得知,2008年4月2日17时许,巫某等三人在慈溪市新浦镇荣誉村水云浦桥上,由李某骑自行车故意撞正常骑摩托车行驶的受害人河南籍李某制造交通事故,相擦后李某故意倒在地上,说受伤了需去医院治疗,另外两人 (其中一人熟悉受害人)当作过路在旁附和劝说,利用软磨硬泡、纠缠等手段向受害人李某诈骗得现金1500元。初次行骗得逞后,巫某等三人认为,把行骗目标瞄准驾驶摩托车且看上去像有钱的暂住人员,选择在上下班及接送孩子期间进行诈骗作案,一般情况下这些人往往不会报警,而有些人急于上班或回家宁愿掏钱了事。2008年4月17日16时许,巫某等三人在慈溪市新浦镇荣誉村胜北车站南首的公路上,对驾驶摩托车去接小孩的张某(四川籍)准备故计重演时,被张某识破而报警,闻讯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三人撒腿就跑,被民警当场抓获。
    警方提醒:遇到此类交通事故或可疑情况时,要及时报警,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者图省事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要求调解处理的,也应该在相关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处理。
【打印】【关闭】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RSS使用帮助
宁波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建议显示器分辩率设为1024*768 网站总访问量:
宁波金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Copyright1997-2006 宁波市公安局 NBSGA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nbga@ningbo.gov.cn 浙ICP备05008983号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 邮编:3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