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宁波市鄞州区全面实施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自治管理制度。据悉,鄞州交警大队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而推出的这一“门前自管”制度为全国之首创。
根据这一制度,鄞州区主要道路沿线的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门卫(保安)的管理范围,从以前的门内延伸到门外道路,履行交通管理员的职责。具体的做法是这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门卫(保安),在本单位职工上班下班(上学放学)期间,穿上统一的反光背心,以交通管理员的身份到本单位门前的路口,维持本单位人员有序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为此,鄞州交警大队专门购置了300件反光背心,下发到各单位,并派民警对各单位即将走上“门前自管”岗位的门卫(保安)开展了岗前培训。
此举推出后,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的大力支持。目前已有150多家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在鄞县大道、71省道、329国道等重要道路上承担起交通安全“门前自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