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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五个严禁”
文字显示: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07-08-17  
 

 

  一、严禁利用公安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

  二、严禁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滥用枪支警械;

  三、严禁利用“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放纵犯罪嫌疑人;

  四、严禁超期羁押和对证人使用任何强制措施;

  五、严禁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和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物。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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